各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省属在州和州属重点企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第三批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的通知》(川编办发〔2017〕153号)中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规定,现将《凉山州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凉安办〔2018〕35号)文件中的专项治理职责分工“州经信委:负责凉山州境内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专项治理行动和通信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专项治理行动。”调整如下:
州发改委(州能源办):负责凉山州境内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专项治理行动。
州经信委:牵头负责凉山州境内通信工程建设施工项目的专项治理行动,凉山州通信发展办公室按其职责抓落实。
其他专项治理范围和部门职责分工不变。
凉山州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抄送:州委办,州政府办,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能源办),州经信委,州规建局,州交通局,州水务局,州质监局。 |
凉山州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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