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8-563.com 关于组织开展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综合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打印】【关闭

  各县市安监局,州级重点企业:

  为加快全州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防治,推动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四川省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计划》(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27号)及《凉山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8-2020)》(凉污防“三大战役”办〔2018〕32号)要求,州安监局决定在全州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内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筹谋划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挥发性有机物(VOCs)作为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益突出。各县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在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内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从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的角度出发,统筹谋划、扎实推进相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心组织

  (一)组织开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等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VOCs全过程污染控制。相关企业要结合污染现状和生产管理水平,以工艺废气排放、生产设备密封点泄漏、储罐和装卸过程挥发损失、废水废液废渣系统逸散等环节及非正常工况排污为近期VOCs控制工作重点,科学制定VOCs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确保在《四川省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计划》规定时限内完成综合整治工作。

  (二)加强成品油储存、销售油气排放控制。各县市安监局要严格按国家、省、州要求,督促加油站、油库加快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州内重点区域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建设油气自动监测系统平台,油库和年销售汽油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加快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加油站、油库要及时制定油气回收系统操作规程和在线监控技术规范,加强系统外观检测和仪器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运转正常。

  (三)推动油库储罐升级改造。各油库低沸点储罐要采用高效密封的内(外)浮顶罐,减少油品蒸发损耗;采用固定顶罐时,应安装压力控制系统,采用密闭排气方式将VOCS蒸汽输送至回收设备;油库应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采用深冷、吸收、吸附再生等技术或组合技术进行处理,并对回收处理系统全面加强运行管控,确保正常稳定运转。

  三、吸取教训,严防事故

  2017年7月6日,达州市公共汽车总公司通川区塔坨原加油加气站在对废弃设施拆除施工过程中,1个油罐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轻伤)。各加油站及油库要深刻吸取此起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改造期间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改造期间,在开展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前,要办理作业审批手续,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应当进行充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可燃气体浓度分析;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还要进行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和氧含量检测分析;特殊作业涉及的焊接与热切割和吊装作业人员要持有有效证件,作业现场要配备完好可靠的可燃气体检测仪和氧含量分析仪、消防器材、应急救援器材等,并指派熟悉现场具有应急处置能力的监护人进行全过程监护。

  各县市安监局要督促加油站及油库进一步加强改造期间特殊作业环节管理,防范在改造期间发生特殊作业环节事故。改造期间,动火作业要全部实施升级管理,鼓励各县市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动火等特殊作业实施第三方专业化监管。

  请各县市安监局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的各相关企业,并督促企业及时按照州“三大战役”办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改造工作,对未按期完成改造(或未经环保部门同意延期改造)的加油站及油库,州安监局将一律不予换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88-563.com

  2018年7月9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使用帮助 RSS订阅
版权所有288-563.com网站标识码:5134000018
备案号:蜀ICP备1501248号公安机关备案编号:51340003001314
凉山安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