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底,为抓好尾矿库防汛、安全渡汛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全州对尾矿库防汛安全责任进行了层层落实,101家尾矿库分别落实了县(市)政府、乡镇、村及企业责任人,建立完善了“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确保尾矿库安全渡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