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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563.com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时间:2015年01月09日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凉山州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

288-563.com

责任科室

州安监局行政审批科

法律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4、《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

事项收费

证件工本费

申报条件

1、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2、符合当地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布点规划。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至少包括:买卖合同管理制度、产品流向登记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仓库保管守卫制度、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报告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企业负责人节假日值班(带班)制度、装卸作业安全规程。

4、有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本单位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6、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通道、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仓储区域及仓库安装有监控设施,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7、具备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资格。

8、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

9、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11、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文档)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复印件)

4、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6、安全评价机出具的评价报告(对达到烟花爆竹二级及以上标准化的经营企业,不再进行评价,只提交考评报告);

7、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8、市(州)安监部门出具的现场审查意见或者仓储设施安全“三同时”验收文件(复印件);

9、企业储存仓库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和被保险人员名单(复印件);

11、内部管理和产品流向登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情况说明;

12、发证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状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向所在地的县安监局提出申请,县安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

2、州安监局行政审批科对申请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州安监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取件人凭身份证领取办理结果。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凉山州政务中心 西昌市城南大道三段7号

办理期限

1、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不含专家审查20个工作日、制作决定文件2个工作日、审批科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1个工作日)。

办公时间

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办理电话:0834-2165233    纪检投诉:0834-216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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