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盐源县地方海事处组织召开了汛期暨火把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议。
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对汛期与火把节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要加强各库区与泸沽湖景区的执法力度,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上报工作;二是各水运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充足,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各营运船舶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签单发航员要认真履行签单发航职责,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杜绝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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